台灣4G開台後,申請攜碼用戶激增,由過去的30多萬/月激增到70萬~100萬/月 。因2G/3G升級為4G,也是屬於NP一種(稱為iNP),無法由NCC統計資料去看出實際增加的攜碼用戶數。若以電信四雄財報的Churn Rate(離網率)數字來看,目前電信三雄用戶離網率較4G開台前大致多增加0.5%,也就代表一個月多了13萬申請離網,若加計其他兩家業者離網資料,推測4G開台後每個月至少較過去增加10~15萬個用戶改申請攜碼。
什麼是門號可攜服務(NP)? 該如何申請呢? 為何申請會失敗 ?該續約還是攜碼呢? 以下做一說明與解析:
1. 什麼是門號可攜服務(NP)?
A.NP與iNP:
「號碼可攜」又稱NP(Number Portability)或續號,指的是用戶轉換電信公司但不換號碼,不管從甲公司換到乙公司、再換到丙公司,或甚至再從丙公司換回甲公司,號碼都不變。
若是電信三雄由原本2G/3G門號改成同業者的4G門號算是NP嗎? 因2G、3G與4G是不同執照及不同系統,2G/3G升級為4G或2G升級為3G,稱為iNP(internal NP),也算是屬於NP一種,乃是換電信系統,但不換業者與號碼。
客戶如需申請號碼可攜服務,只要填寫規定文件並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欲申請的電信業者將以客戶所填的號碼可攜服務申請書代客戶向電話號碼之原屬電信業者辦理原電話線路之退租申請,客戶毋須自行向電話號碼之原屬電信業者辦理退租申請(依主管機關規定)。用戶申請號碼可攜服務需繳交攜碼移轉費,其費率依各家移出業者之收費標準,最高上限$240。目前針對月租型用戶申請攜碼移轉其所付之攜碼移轉費,攜碼移出成功後將由移出業者於之末期帳單向該用戶收取。依照號碼可攜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移出經營者對已因欠費、違反法令、營業規章或服務契約遭其停止通信之用戶,得拒絕提供號碼可攜服務;對訂有限制退租或終止期間服務契約之用戶,得於該用戶履行因提前退租或終止契約之約定違約金後,始提供號碼可攜服務。
B.假NP:
就是合約到期後,將門號先攜碼轉到其他業者無約門號(不綁約月租費或預付卡)再轉回原業者。為避免經銷商或消費者套利,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禁止假NP,規定轉出客戶三個月內無法再攜碼轉入或對店家訂定罰則。
2. 如何申請門號可攜服務?
A. 先確認自己使用的門號未綁約或綁約期限何時到期:
a. 用手機打電話各所屬業者的客服人員,詢問門號綁約何時到期
*中華電信: 0800-080090或手機直撥800 (免費)
*台灣大哥大: 手機直撥 188(免費),市話則撥02-6606-2999 (付費)
*遠傳電信: 月租型手機直撥 888(免費),市話則撥 449-5888 (付費). 進入語音之後, 按1國語, 再按2合約/費率,接著按2即可進行合約查詢
*亞太電信: 手機直撥 999或02-40507999(付費)
*台灣之星(威寶電信): 手機直撥123(免費)
b. 親自到電信業者的直營或特約門市請店員幫忙查
只要本人攜帶雙證件到所屬門號的電信業者的直營與特約門市皆可查詢門號到期日。一般通訊行查的到嗎?通訊行大都有與民營特約店配合,通常可以幫忙查。.若是中華電信,則建議打電話給客服人員比較快。特別提醒,因個資法限制,必須門號”本人”攜帶雙證件並親自到門市才可以查詢喔!
c. 親自到電信業上網查詢(必須先加入其網路會員)
*中華電信: 點選這裡
* 台灣大哥大:
B. 門號可攜申請程序:
a. 月租型用戶:
客戶如需申請號碼可攜服務,只要填寫規定文件並檢附相關身分證明(雙證件),欲申請的電信業者將以客戶所填的號碼可攜服務申請書代客戶向電話號碼之原屬電信業者辦理原電話線路之退租申請,客戶毋須自行向電話號碼之原屬電信業者辦理退租申請(依主管機關規定)。(ex: 若要NP到中華, 就到中華直營或特約門市填寫申請單,不須先到原本業者辦理退租)。
用戶申請號碼可攜服務需繳交攜碼移轉費,其費率依各家移出業者之收費標準,最高上限$240。月租型用戶申請攜碼移轉其所付之攜碼移轉費,攜碼移出成功後將由移出業者於之末期帳單向該用戶收取。 為鼓勵他網用戶攜入,移入的民營業者大都會在後續帳單月租費吸收此240元的攜碼移轉費,中華電信則是贈送額外240元的通信費不做月租費折抵。
為鼓勵客戶攜碼,部分通訊店家祭出只要願意攜碼可以比照電信業者DM專案價吸收不定金額的違約金(視資費高低而定)。若門號尚未到期但要提前解約攜碼至他網,則必須到原業者”直營門市”繳交違約金方可向其他業者申請攜碼移出。
b. 預付卡用戶:
預付卡用戶則必須到原業者”直營門市”繳交攜碼移轉費$240方可向其他業者申請攜碼移出。部分民營業者被攜出的電信業者常會以攜碼移轉費尚未入帳為由拖延攜碼生效時間(最常一週),若是由預付卡攜碼的用戶請須預留較長的攜碼生效時間。
C. NP申請生效日:
只要用戶在其他移出業者合約已到期、無欠費未繳、無違反電信業者營業規章紀錄者,基本上都可以申辦。自去年四月十九日起,攜碼用戶(含換網或換業者)如於每日晚間8點前完成標準申請作業程序,隔日凌晨兩點即可開始使用移入經營者的電信服務。換言之,若攜碼用戶能於晚上八點前完成攜碼申請,”最快”隔日凌晨兩點攜碼就會生效。除晚上八點以後的申請必須延後一天開通外,還有以下情形也會採取原本D+1天開通,詳見這裡。
D. 如何判定攜碼服務已經生效?
用戶申請攜碼服務,原攜出業者原門號仍暫時可以繼續使用。當收到攜入業者發出簡訊,即代表攜碼已經完成。此時,原業者的門號將會失效,用戶只要換上攜碼業者的SIM卡即可使用。
3. 為什麼申請門號可攜服務(NP)會失敗?
根據NCC的資料,每個月申請NP用戶只有88%~89%會成功,代表超過1成以上用戶申請NP會失敗。
為何申請NP會失敗呢?依照號碼可攜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移出經營者對已因欠費、違反法令、營業規章或服務契約遭其停止通信之用戶,得拒絕提供號碼可攜服務。
換言之,申請NP會失敗的原因及處理對策如下:
A. 攜出業者(原業者)欠費或合約尚未到期 :
若對原業者(擬攜出業者)欠費或是合約尚未到期,則該門號無法攜出。須繳清欠費、繳出違約金或等合約到期,才可再度申請攜碼。
B. 名下對攜入業者欠費、超過門號上限數或是違反規章契約 :
若”名下”對擬攜入業者有欠費、超過門號上限數或是其他違反規章契約問題,則將會被攜入業者拒絕移入。名下係指同一身分證號或是因是法定代理人有其他門號發生欠費、超過該業者規章的門號上限數或違約規章契約事宜會被擬攜入業者拒絕移入。若是名下門號有欠費必須先繳清所有欠費或違約金後始移入,若是門號上限數問題則須將其他門號退租後始能移入。。
C. 假NP:
部分業者針對預付卡或新辦無合約月租型用戶有限制一定期間無法NP轉移,須等期限過後才能再度申請攜碼。
D. 申辦資料錯誤:
申辦人申請資料不齊、有誤或造假(如假帳單..),會被攜入業者退件,須補齊資料或更正,始能移入。
4. 該續約還是攜碼呢?
續約與攜碼各有利弊。由於多數業者針對攜碼用戶能夠提供的優惠遠大於續約,加上各電信業者在收訊表現差異性也越來越小,越來越多人選擇攜碼。續約與攜碼利弊詳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