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7月31日召開第1130次委員會決議台灣大哥大不符網路設置計畫屆期未改正,再度決議處以300萬元罰鍰。NCC表示,後續如果屆期仍未改正,將按次連續處罰。
台灣大哥大已被NCC重罰600萬,還不怕嗎? 以下作一解析:
圖片來源: 功夫劇照
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後依規定必須於6月30日繳回超標的頻段,但因台灣大哥大於期限內仍拒絕繳回超額頻寬以及繼續使用,已被NCC依法開罰300萬元及30萬怠金。雖然台灣大哥大於7月13日對外公布將於在7月15日局部關閉頻寬,但經NCC 7/30繼續量測,發現台灣大有持續改善使用頻寬,但未全部改善。
針對台灣大哥大未依規定繳回超額頻寬,NCC在7月31日召開第1130次委員會決議再罰台灣大哥大300萬元罰鍰。NCC表示維持300萬元罰緩,不是採用最高500萬元罰鍰,乃是因台灣大確實進行改善,後續如果屆期仍未改正,將按次連續處罰。另外,針對未履行交易附條件的的怠金部分,NCC已經罰過一次、30萬元,NCC表示,將會繼續監督履行狀況,近期也將討論是否再度處罰。
為何台灣大哥大不怕罰呢?
NCC不到兩週時間連續重罰台灣大哥大300萬,累績罰款630萬,可以看出NCC對於頻段超標執法的決心。不過,因將將900MHz頻段由10MHzx2改正為5MHzx2,將會嚴重影響原台灣之星用戶的收訊權益,與其讓原台灣之星用戶流失,台灣大哥大將透過法律來主張權益。
台灣大哥大主張兩部會核准後只剩7個月導致基地台整併上的困難並認為所持有的超額頻譜剩餘的價值還有7億多元,基於維護原台灣之星用戶權益,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日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該罰就該被罰,不該罰就不應該被罰,台灣大遵法,但「法律權益我們也會主張」。
另一方面,NCC委員人數將不足,短期間無法再重罰台灣大哥大。
因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NCC組織法第4條條文緣故,若經總統正式對外公告施行,NCC委員會後續將會出現人數不足導致無法再召開委員會。雖然NCC日前透過包裹通過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後,解決iPhone 16新機無法如期上市的難題,但依據新法,電信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仍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換言之,因後續NCC可能因委員人數不足將無法再召開委員會,短期間將不能再處罰台灣大哥大,頂多只能罰怠金30萬元,這將大大減輕台灣大哥大繼續蒙受重罰的壓力,也讓台灣大哥大有時間可以尋求法律途徑來確保自身權益!
Note: 行政院日前公告依據現行國家通訊傳播組織法第四條與第五條前段規定,於新法公布及施行前,暫由延任之翁伯宗副主委依法代理主委之職務。翁伯宗副主委依法代理主委後是否可以湊滿四人召開委員會或是只能召開由代理主任委員召開的委員諮議會議,只能靜觀其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