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比特幣、以太幣等加密貨幣的價格不再像之前最瘋狂的時候這麼高,越來越多礦工為了節省成本開始走歪路,像台灣這一兩年就不少,幾乎每隔一陣子都會看到竊電相關的新聞出現,近日宜蘭警方就破獲一個挖礦竊電集團,半年多的時間竊取電費超過 300 萬元,讓人覺得好笑的地方在,偷了這麼多的電,結果挖礦總收入才約一個月左右的薪水,根本就是挖越多越賠錢。
台灣竊電挖礦集團被警方查獲,近半年僅獲利 4 萬多
幾天前宜蘭警方破獲一個以劉姓男子為首的竊電集團,他們從 2021 年 7 月開始陸續在宜蘭頭城、台中市神岡租屋,總共擺放 143 台挖礦機,規格方面不清楚,不過既然是去年年中開始,礦機價格一定不便宜,那時候正是加密貨幣最瘋的時刻。
根據報導,這挖礦集團用洗車場作為掩護,挖開地面的水泥,找到台電輸電線並割開,來竊電進行挖礦,不過台電人員早在去年底就發現變電箱電流異常並報案,警方於 11 月 16 日就查扣了 119 台礦機、網路分享機、等物品,誇張的是,即便已經被抓,集團中的成員還是繼續在台中租屋處竊電挖礦,最終 1 月 18 日被查獲,扣得 24 台礦機以及其他物品,因此礦機總數共 143 台,總竊電費用約 375 萬元,不是一筆小數目:
而很多人一定好奇,超過一百台礦機挖了好幾個月,可以抵過電費嗎?答案是完全不行,根據統計,以目前加密貨幣的價格換算,這挖礦集團只有挖到市價 1.8 萬元的比特幣、1.5 萬元的以太幣、以及 9 千元的泰達幣,還有其他不知名虛擬貨幣,總價值僅 4 萬多元。不過如果從去年來算,還是有超過 10 萬,但跟台電預計追討的竊電費 375 萬差非常多,就算現在加密貨幣都上漲一倍,還是不夠付電費:
當然,也可能還有更多加密貨幣沒被警方查獲,要不然這投報率也太差,竊電也賺不回來礦機的錢,一張顯卡算兩萬就好,143 台就要 300 萬,還沒加其他配備,挖多久才夠啊…. 應該沒人想做這種虧本生意。
所以說,以現階段加密貨幣的價位,以及台灣電費換算,要靠挖礦賺錢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一定要發揮每張顯卡全部的挖礦算力,調教就非常重要了。
無論如何,在挖礦還沒完全使用再生能源的前提下,即使再有價值,對生態環境依舊不是很好,非常浪費電,尤其近年台灣又非常缺電,我們還是不鼓勵挖礦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