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投入美食外送平台工作的人越來越多,以及國人騎車環島旅遊風氣日盛,在機車上安裝「手機架」相當普遍。不過,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要騎車或開車於行駛道路時,【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都會被處以一千元或三千元罰鍰。若機車族將手機置放於「手機架」使用,不是手持使用,是否違法呢? 針對此議題,來看看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與內政部的說法: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1-1》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1000元罰鍰」,汽車駕駛人則處3000元罰緩。
若機車族將手機置放於「手機架」使用,不是手持使用,是否違法呢?根據報載資料,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與內政部徐國勇部長的說法如下:
1.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回覆ettoday新聞表示,駕駛人行駛於道路上,包括停等紅燈或是待轉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者,皆屬違規行為。只要駕駛期間「手持」手機,不論接觸時間長短,即使只拿起瞄一眼,都是違法。
不過現行法令,僅針對駕駛人「手持」手機開罰,若駕駛人將手機固定於手機架上使用,目前是無法源依據可開罰;交通大隊說,就算如此,駕駛人利用手機架將手機固定使用,仍會造成分神、不專心,影響行車安全,若警方在路上看見不妥的使用行為,會進行善意勸導,警政署也建議交通部修法。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提到,只要駕駛人將汽、機車臨停在適當地點,將車輛處於靜止且安全的狀態,就算人還在車內沒有熄火,在此情況使用手機則不算違規。
2.內政部徐國勇部長說法:
內政部徐國勇部長在立法院回覆蔣絜安立委質詢時詢問機車加裝手機架是否違規表示:「如果手機放在手機架上,原則上只要有操作行為,員警就會開罰;如果手機只是夾著沒有操作,原則上會寬容,至於未來修法是否要改成連放置手機也不行,這部分還要再研議。」
根據上述說法,可以得知以下結論:
A.機車加裝手機架是不違規的
B.手機只是夾著手機架沒有操作(只看不滑)是不違規的
C.在行駛道路上在手機架上滑手機,員警就”可能”會開罰。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107年交通意外資料,騎乘機車的比重高達44%,肇事率高達45%,居所有交通事故之冠。機車外送員為了檢視運送資訊、查詢地圖,等紅燈時滑手機,不但可能被員警開罰,騎車容易分心也容易因此肇事。版主呼籲辛苦的美食外送員若有檢視運送資訊、查詢地圖需求有滑手機需求,切勿趁停等紅燈或塞車時在手機架上滑手機,應該將機車臨停在適當地點,並將車輛處於靜止且安全的狀態,這樣就算車子沒有熄火,在此情況使用手機則不算違規,也可確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