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流行而特別規劃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今(25)日正式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由總統蔡英文簽署,也宣告條例中針對疫情防治的加重懲罰正式施行,疾管署也特別針對處罰部分製作懶人圖包,供民眾快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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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三讀通過 加重懲罰正式上路
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中,懲罰規定部分為第12條-18條,包含哄抬或囤積防疫物資;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者;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違反隔離措施擅離隔離處所者等,疾管署也特別製作4張圖片,用來說明特別條例中那些違法點,最高將會被處以那些刑責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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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因應學校開學,為利學童防疫並讓全國家長可方便代購小孩所需之口罩,「口罩實名制」自2月27日(週四)起,調整兒童口罩配銷方式,13歲(含)以下兒童健保卡不受身分證字號尾數單雙號分流限制,每日都可購買,但每7天仍限購買1次,而每人每次最多可代持3張13歲(含)以下兒童健保卡購買口罩,其餘的規定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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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公會全聯會也在粉絲專頁上公開2月27日起的「口罩實名制」變化,並列出購買情況供民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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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十分迅速的三讀,目前條例的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詳細的條例也可在立法院的新聞中下載,無論是要轉傳疫情資訊或進行檢疫隔離措施,記得遵守條例規範,否則就會有百萬罰金或徒刑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