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台灣累計到1月28日共有621名個案,其中8名確診。因其中第四與第八個案是夫妻檔屬於家庭群聚感染狀況,為了落實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防治疫情,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月29日起針對居家隔離者首次採取手機監控,將發放手機實施電子監控,拒拿、擅離最高罰30萬。
手機監控武漢肺炎居家隔離者是什麼呢? 有哪些措施與規定呢? 以下作一說明:
手機電子監控武漢肺炎居家隔離者措施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及第58條,乃將特定手機發放給武漢肺炎居家隔離者進行電子監控,以便監控單位掌握居家隔離者是否隨意外出,違反規定將立即強制隔離安置,並予以相關處分。
目前國內「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可分為五類,第一類「居家隔離」主要是針對確定病例接觸者,應該居家隔離禁止外出14天,主動監測1天2次;第二類「健康關懷」為無症狀且有湖北旅遊史旅客(目前擴大為有中國旅遊或港澳轉機旅遊史),必須居家檢疫,同樣是禁止外出14天,主動監測頻率為1天1次。這兩類對象,都屬於電子監測的範圍。
首波手機電子監控對象因手機數量不足,首波只針對與八名確診病患有接觸的460位民眾進行手機監控。若廠商可以即時供應監控手機,就會針對其餘1600多名的疑似個案、疑似接觸者等人進行監控。
手機電子監控措施主要方式是發給他們一隻手機,包含衛生局人員、里幹事、里長等人,都可以透過加line的方式,每一天針對這個接觸者做個一次回顧、通話,也可以視訊來看看他的狀況如何。另外,如果發現這個接觸者離開定點,或是有特殊情況,會透過發簡訊的方式來做個確認,如果沒有回應,警政單位也可以在第一時間去協助暸解。
手機監控方式是利用居家隔離者所在的電信基地台範圍有限原理,如果這台手機離開原本的基地台範圍,就會馬上被通報。不過若居家隔離者若沒帶著手機放在家裡或是在大樓裡面垂直走動,恐怕將成防疫漏洞,對此警政署將動用現有科技資源及衛生單位利用隨機撥打居家隔離者,來避免隔離者鑽防疫漏洞。
如果違反了居家隔離規定,拒拿監控手機或擅自離開,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開罰6~30萬元,或是強制安置。另外,針對居家檢疫者,違反規定擅自離開,將會依照違法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最高處15萬罰鍰。
防疫視同作戰,因為這是會造成居民傳染的傳染疾病,被隔離的人有責任跟義務要去配合防疫。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返國14天內如出現上述疑似症狀,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依指示戴口罩儘速就醫,並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