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0月18日公布4G第三波釋照合格競價者名單,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和台灣之星現有5家行動通信業者都申請通過。這次競價首度採「數量競價」和「位置競價」二階段競價程序進行,將在10月31日開始進行第一階段的「數量競價」作業,結束二週後再進行第二階段「位置競價」作業,釋照程序預訂在今年底完成。這次競標將釋出2100MHz 及 1800MHz 等頻段共計 150MHz 頻寬,總競標底價為 294 億元。
台灣4G 第三波釋照的內容與規則為何呢? 以下做一說明:
1. 第三波4G釋照的競標內容與規則為何 ?
A.釋出頻段:
由於台灣3G頻譜將於2018年年底到期,因應後續4G無線頻寬需求,這次政府釋出的頻段為2100MHz頻段(上下行各60MHz)及新增釋出1800MHz頻段(上下行各15MHz),總計150MHz頻寬。
這次釋照將競標標的以小區塊上下行各 5MHz 進行規劃,1800MHz 頻段,共釋出 3 個區塊,每一區塊底價都是 22 億元,共計 66 億元;2100MHz 頻段則共釋出 12 個區塊,每一區塊底價都是 19 億元,共計 228 億元;合計總競標底價達 294 億元。第三次競標7月19日開始公開受理申請競標,9月1日截止,10月18日已公告現行五家電信業者都是合格競價者名單,10月31日將開始競價,預計11月中旬可完成競價作業,預計12月月底前公布釋照結果。
圖片來源: NCC
針對將釋出的2100MHz頻段與1800MHz頻段說明如下:
a. 2100MHz頻段:
這次釋出的2100MHz頻段頻寬與國際3GPP所認定的BAND 1(2100MHz)是一致的,上下行頻段各是1920MHz ~ 1980MHz及2110MHz ~ 2170MHz共120MHz頻寬。其中,「1920~1935/2110~2125MHz」、「1935~1945/2125~2135MHz」、「1945~1960/2135~2150 MHz」、「1960~1975/2150~2165MHz 」各為遠傳電信、台灣之星、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的3G用戶所使用。由於這些3G頻段若被其他業者標走,遠傳電信、台灣之星、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現有數萬座基地台將成廢鐵,加上台灣VoLTE通話取代現行4G CSFB 3G方式並不成熟,所以現行四家3G業者勢必一定會卯足勁將原有的3G頻段搶標回來並以提供異質服務名義延續現行3G服務。
b. 1800MHz C6頻段
這次預計釋出的1800MHz頻段是第一波4G頻寬釋出時保留的15MHz*2 (1770~1785MHz /1865~1880MHz) C6頻段。由於遠傳電信與中華電信在1800MHz都已經擁有20MHz*2的頻寬,根據先前的行動頻管理規則第 18 條對於總頻寬的規定~1800MHz頻段的上限為上下行各30MHz,若不修正行動頻管理規則前提下,1800MHz C6頻段只有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亞太電信有資格參與競標。幸好這次競標規則已確定將C6分成3塊5MHz*2,中華電信為擁有20MHz*2的連續頻寬,應該會覬覦鄰近C5的5MHz*2,剩餘的10MHz*2最有興趣競標的業者應該就屬亞太電信或台灣大哥大會有興趣。
這次4G第三波競標的競標底價每MHz的設定是比照過去3G的頻譜,每MHz的底標金額高達1.96億元,比4G第一次及第2次競標的1.33億元及0.76億元高出許多。(可能因前瞻計畫國庫需要搖錢樹貢獻緣故)由於這次競標的頻段包含原本3G(WCDMA)頻譜(2100MHz),顧及用戶語音通話問題及避免目前的3G基地台變成廢鐵,除亞太電信以外,其他四家業者志在必得。再者,這次競標首次採用【「頻寬數量」競標,再就成對之「頻率位置」進行協議或一回合競價方式】的2階段方式,可能會因業者不熟悉規則而導致競標價格擦槍走火,讓原本版主認為不太可能發生的【第3波4G頻譜拍賣 5家電信爭搶上看6百億】成真。另外,這次競標得主必須承擔偏遠地區高速基地台的建設責任,將會加重得標業者的資本資出負擔與財務壓力,第二次競標棄權的台灣大哥大可能會因此【森77】了。
B.競標規則:
為避免4G業者沒有標到既有區位的3G頻譜造成4G與3G語音轉換大亂及產生台灣大及遠傳在2G訴訟爭議,採2階段方式辦理:先由競價者先就「頻寬數量」進行多回合電子競價,決定各業者得標之頻寬數量;第二階段是在【數量競價】結束後兩週後進行【位置競價】,讓得標者能充份發揮頻譜使用效率組成連續頻寬。如未能達成協議,則以一回合競價方式決定。
圖片來源: NCC
若競標超過200回,第201回起實施加速機制;此外,為避免頻率為少數業者所持有,影響整體國家行動通信產業發展,本次釋照將競標標的以小區塊上下行各5MHz進行規劃,本次釋照仍維持單一業者不得擁有超過4G總頻寬1/3(1800+2100MHZ最多不能超過五個區塊(5MHz*5*2),及2100MHz頻段1/3頻寬之上限規定(4個區塊共20MHz*2)。
另外,為平衡城鄉發展,在管理規則中要求1800MHz與2100MHz得標業者,應於所提出之事業計畫書中,載明逐年增加偏遠地區高速基地臺建置數量及人口涵蓋率;如得標者為既有業者時,其建置數量及人口涵蓋率,均應優於得標前核准之事業計畫書之規劃,提升偏遠地區行動寬頻建設。這次競標的規則特別規定,經營者應完成其事業計畫書所載之偏遠地區高速基地臺總數量後,方可申請轉讓所標得的頻率。
由於這次競標為首次採取兩階段競標方式,NCC將於9/28、10/13、10/20召集參與競標業者進行報價演練,以確保競價作業順利進行。
圖片來源: NCC
【羊毛出在羊身上】第三波競標底價這次大幅拉高,對於苦無拉抬行動服務營收加的台灣電信業者無不是個沉重負擔,加上後續得標後得砸大錢投資基地台建設,台灣政府把電信業者的搖錢樹的作法最終業者一定會成本仍會轉嫁到台灣的行動用戶身上,這從近期各電信業者紛紛縮減4G資費的優惠內容或是降低攜碼補貼款可以看出端倪。
雖然目前台灣電信業者雖然背後操盤的財團都有雄厚資金財力,但迄今只有電信三雄穩定獲利,台灣之星與亞太電信仍在為轉虧為盈努力中,在股東壓力下,版主認為這次4G競標各業者應該會有所節制,將總競標額控制在330~350億元。若這次最後決標金因為業者惡戰而拉抬總標金到500~600億元,恐怕除了小英政府笑呵呵外,大家都會成了受害者。
至於第三波4G釋照競標結果如何,只能等10月31日起正式競標後,再來揭曉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