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歐盟委員會 對 Google 的長期調查出爐,調查報告顯示, Google 顯然一直在利用自己搜尋龍頭的地位,將搜尋結果導引至自家產品上,而不是對手的產品。歐盟的 Margrethe Vestager 委員認定此舉是反托拉斯行為,因此委員會做出史上最貴的裁罰:24.2億歐元:
Margrethe Vestager 委員在聲明中指出,Google 產品帶來的創新改善了許多人的生活與習慣,這是一件好事,但 Google 的策略並非吸引客戶,表達自己的產品比對手好,而是透過搜尋結果來推廣自家產品。降低競爭對手產品被搜尋的機會。也就是濫用自己的市佔率,來打壓競爭對手。
根據歐盟的反托拉斯法,這些舉動都是觸及歐盟法規的嚴重問題。也被認定是將大眾所能選擇的權力透過搜尋結果遮蓋起來,加強自己的競爭力。也讓其他公司產品的競爭機會被扼殺。
歐盟所指的「封鎖對手產品曝光率」的產品指的是 Google 購物服務,由於搜尋引擎將 Google 的顯示結果放在最前面,因而阻擋了其他同性質網站的曝光機會,也因此吃上官司,甚至面臨天價的罰金。
後續 Google 也努力強調,自己並未因搜尋服務,或在 Android 作業系統預裝服務,來取得絕對市場競爭優勢。並非透過刻意主導取得發展優勢。但歐盟委員會顯然並未採用他們的說法:
Margrethe Vestager 委員在歐盟委員會中素以作風強勢聞名,一年前因為跟 Apple 公司追繳向愛爾蘭政府應納稅額 130 億歐元,而引起全球矚目,更讓當時的歐巴馬政府強烈不滿。另外也有不少大公司如 Facebook、Starbucks 等,因為違反托拉斯法或逃稅等理由遭到罰款處分:
Google 目前也積極尋求上訴管道,避免因為罰款影響自家財報數字,雙方攻防仍有一場硬仗要打,畢竟 24.2 億的罰金並不是開玩笑的。
Google 目前仍然是全球市佔率最高的搜尋引擎,旗下瀏覽器 Chrome 與行動作業系統 Android 都有相當出色的成績,特別是市佔率都相當高,這也成了歐盟常常把 Google 當成疑犯一樣調查可疑事蹟的理由。畢竟 Google 樹大招風,手上握有這麼大的資源,難道 Google 真的沒有打壓對手,創造自己的曝光度嗎?這些都是歐盟委員會希望找出關鍵的地方。
不管怎麼說,如果這筆錢真的要由 Google 來出,就算是市值極高的 Google 也會難以招架。